5月28日上午,深圳大學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會議在辦公樓201會議室召開。校領導李清泉、李鳳亮、黎軍,各行政職能部門及教學、教輔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上,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梁群就學校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安排作部署。
根據推進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學校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并專門成立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李清泉任組長,副校長李鳳亮、黎軍任副組長,加強相關工作的組織領導。本次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范圍包括現行的學校行政規章制度和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分校、院(部)兩個層次進行清理,計劃用時6個月完成。清理完成后,學校將把各類行政規章制度匯編成冊,并在校園網開設專欄,將清理后的行政規章制度文件匯總掛至校園網。
黎軍結合學校現行行政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具體說明清理工作標準并提出工作要求。她要求各單位在清理過程中要處理好幾個關系:學校行政規章制度與相關上位法的銜接關系;行政管理與服務師生的關系;制度的剛性與靈活性的關系;學校與各單位之間的關系。她強調,各單位修訂和制定規章制度,要特別注意民主性和公開性。
李鳳亮要求各單位領導要充分認識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戰略性和緊迫性,要從思想上重視這次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各單位領導班子要開專門會議研究,認真討論如何部署和開展工作。清理過程中要把握原則,謹慎穩定推進,充分聽取意見,按照統一的要求和進度,保質保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務。
李清泉指出,開展學校行政規章制度清理工作是形勢變化和學校發展的需要。全面清理和完善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是學校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推進民主辦學、依法治校的迫切需要。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應把及時清理行政規章制度工作作為正常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每隔3-5年清理一次。在清理過程中,要有超前意識,按步驟進行。要淡化“管”的觀念,要盡可能從為師生服務的角度出發,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盡量簡化制度操作程序,方便服務師生。他說,學校今后的工作重心要下移,各學院要重視制度建設和民主建設,加強建章立制,以更好地承擔更多的管理職責。各學院要盡可能完善人、財、物各種資源分配以及學生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規范行政,確保管理盡量公開透明。學校也將繼續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學校目前正與市人大溝通協調,準備制定《深圳大學條例》,要用法律形式來規范政府與學校的關系,明確政府的職責和學校的權利。《深圳大學條例》如果出臺,將對促進學校未來發展意義重大。
(督導辦 供稿)